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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鞍股份6月21日公告,公司6月20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因工程合同纠纷,赤峰市富岭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岭建筑”)向法院申请冻结了公司银行存款4000万元。
上述工程合同签订后,该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始投运,在后续验收过程中,富岭建筑因与公司在产品能耗、产能等技术性指标问题产生分歧,由此产生纠纷。公司正积极核实相关情况,若后续收到起诉状,公司将根据起诉材料的具体内容依法做出应诉、反诉等相关法律措施,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该案件正处于诉前财产保全阶段,申请人尚未对本次纠纷事项提起法律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暂不确定。上述财产保全不包含公司开展业务所必须的经营性资产,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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