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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山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及管理办法》。其中规定,“链主”企业需承担延链补链建链强链的市场主体责任,发挥对产业链发展的带动作用。
产业链“链主”企业,是指处于产业链供应链中核心优势地位,对产业链资源配置、技术产品创新和产业生态构建等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有能力且有意愿对增强我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健全和壮大产业体系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
《办法》确定了“链主”企业行动指南。“链主”企业提前谋划、科学统筹,围绕延链补链建链强链建立“链主”企业产业链项目储备清单,储备一批技改项目、创新研发项目、智能化升级项目、产业化项目。聚焦产业链缺失薄弱环节,梳理筛选重点目标企业,每年向省、市、县招商部门提供招商建议清单;以投资、合资、采购订单等方式吸引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落地山西,不断培育新增市场主体。利用自身技术优势,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开展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着力解决制约产业链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
根据“链主”行动指南形成“链主”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对“链主”企业发挥产业链带动作用进行年度评价。按照《重点产业链培育激励方案》,对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予以资金支持;省直相关部门及“链主”企业所在地政府在金融、资源、用地、用能等方面出台专项支持政策促进产业链发展。(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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