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深圳证监局2022年监管年报》(下称报告)。报告称,顺利完成辖区某证券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持续做好风险监控。推动某证券公司两大股东达成共识,在引入新管理团队后积极跟进要求平稳过渡,在新任董事长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职情况下快速介入。引导某证券公司妥善处理内部纷争。
(相关资料图)
协助成功查办一起大规模场外配资案。该案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12名,查处涉案证券母账户20个,分仓证券子账户212个,交易流水约19.14万笔,涉案交易金额超120亿元。
2022年,港股上市公司奈雪的茶推出所谓虚拟股票活动,引发市场舆论关注。深圳证监局快速反应,要求公司立即停止并尽快下架虚拟股票活动。奈雪的茶顺利完成相关整改,并按照不损害客户利益的原则,妥善处置客户购买的虚拟股票。
完成辖区某券商的风险处置工作
报告称,稳妥化解公司治理风险。一是顺利完成辖区某证券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持续做好风险监控,保持公司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整体平稳。积极协调为相关证券公司全额追回资管产品被交易对手长期占用的资金本息合计4937万元。
二是着力破除证券公司治理隐患。督导辖区某证券公司稳妥处理高管人员变动事宜,多次约谈股东及董监高明确监管要求,引导各方在公司治理框架内妥善处理纷争。推动某证券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完成增资,约谈全体中小股东、高管与实控人,督促董事会决议并书面承诺董事会人员构成与股权结构相匹配,稳步推进换届。推动某证券公司两大股东达成共识,在引入新管理团队后积极跟进要求平稳过渡,在新任董事长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职情况下快速介入,督促公司稳队伍、稳人心、稳机制、稳业务。通过下发关注函、多次约谈股东和管理层,推动某证券公司平稳完成治理层和管理层更换,并持续关注、督促公司完善治理。
协助查办百亿场外配资案
报告显示,2022年,深圳证监局协助深圳经侦成功查办一起大规模场外配资案。该案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12名,查处涉案证券母账户20个,分仓证券子账户212个,交易流水约19.14万笔,涉案交易金额超120亿元。案件侦办期间,深圳证监局与公安机关密切沟通,全流程协作,大幅缩短案件侦破时长。一是调配业务骨干协助现场抓捕行动,收集场外配资关键证据。二是结合现场资料分析研判,深入挖掘关联线索,发现该案涉及期货居间业务,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行为提供进一步调查方向。三是及时做好性质认定,对涉案人员和公司的证券期货从业资质以及相应违法事实出具认定意见。
快速处置以虚拟股票为名的非法证券活动。2022年,港股上市公司奈雪的茶推出所谓虚拟股票活动,引发市场舆论关注。深圳证监局快速反应,查明事件相关情况,紧扣相关法律法规,审慎分析虚拟股票活动潜在风险。积极采取措施稳妥化解风险,要求公司立即停止并尽快下架虚拟股票活动。在深圳证监局的指导下,奈雪的茶顺利完成相关整改,并按照不损害客户利益的原则,妥善处置客户购买的虚拟股票。
对两融绕标、“反外挂”系统等开展核查
报告介绍了深圳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监管的情况。
聚焦重点领域。
一是持续加强投行业务监管,促进投行执业质量提升。2022年完成辖区证券公司投行内控机制全覆盖检查、对4家次证券公司开展债券承销和ABS业务专项检查,并针对风险隐患较为突出的互联网小贷ABS业务深入开展调研,牵头证监会交办的2家证券公司投行业务直检、IPO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专项检查。通过上线投行业务风险监测模块、开展投行内控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推动证券公司投行归位尽责。针对辖区某证券公司被暂停保荐业务资格三个月的情况,督促做好整改,按期完成整改验收工作。
二是紧盯公司治理、经营、党建等重点领域。对辖区2家证券公司、5家期货公司公司治理和党建工作开展现场检查。就检查发现的问题,约谈公司高管要求积极整改;对辖区期货公司开展自有资金投资专项核查,要求期货公司聚焦主业,强化风险控制,防范投资风险;开展期货公司对风险管理子公司管控“回头看”专项检查,督促强化期货公司管控职责,全面压实风险子公司风控责任。
三是大力规范资产管理业务。下发专项通知要求稳妥推进个案资产压降,每季度汇总分析各公司个案整改情况。累计开展8批18家次公司私募资管产品涉及逆回购交易、投资地方金交所产品、投资票据等线索核查,督导机构压降风险并向证监会机构部报送核查情况。对辖区3家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开展现场检查,重点关注各公司资管业务在关联交易、债券投资、非标投资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四是加强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监管力度。对辖区5家证券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涵盖业务开展的各个环节,重点关注各公司的内控有效性。
五是开展多项风险线索核查。对涉及54家次公司两融绕标、“反外挂”系统、关联交易、场外配资、跨境信息传递风险等32项异常线索开展核查,督促公司自查自纠,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风险监测。
六是督促公司精简机构。针对辖区两家证券境外子公司组织架构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形,梳理跟进整改情况,约谈公司高管,督促按照整改计划推动境外子公司精简层级、规范业务。
加强人员管理。推动辖区机构贯彻落实《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组织机构积极参加培训并进行经验交流,督促落实各项要求。加强证监会离职人员任职监管。对涉及7名证监会离职人员的廉洁从业问题线索开展核查,就证监会2名离职人员违规从业情况进行通报。
强化案例通报。常态化发布监管情况通报。围绕信息技术管理、基金投资违规和销售机构合规运作等,发布3期监管情况通报,引导辖区机构防微杜渐。编发《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6期,内容涵盖监管动态、经验交流、案例通报和风险警示,明确监管导向。
严明监管红线。首次对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采用查审一体化程序,对2名员工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2022年,向辖区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个人共出具行政监管措施25项,其中证券公司及其股东11项、证券公司相关人员9项;对投诉高发、违规问题突出、存在涉众涉稳风险的机构加大检查和惩处力度,全年向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出具监管措施5项。
责编:汪云鹏
校对:廖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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